申请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的“两一致”适龄儿童
1.招生对象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超过截止日期,但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产权证明等至翔安区教育局(翔安投资大厦九楼911室,下同)登记,届时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片区内“两一致”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各小学应于报名前 1周在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
2.登记时间
(1)2022年6月10日至15日。家长需电脑登录“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s://ixm.xm.gov.cn)或微信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2)2022年7月10日至11日。因网上登记时尚未落户、无上网条件等原因无法网上登记的,可携带户口本等材料到片区学校登记报名(网上登记审核通过对象不必再到片区确认)。
(3)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登记的,视为放弃在翔安区就读学位。逾期需要回原籍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热点学校”(即厦门实验小学翔安校区、新翔小学、实验学校小学部、第二实验小学滨安校区、舫山小学、金海小学等)片区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父母双方或父亲、母亲其中一方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以上,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户籍落户及片区实际居住均应在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2)适龄儿童的父(母)亲确无房产,父(母)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3)适龄儿童的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4.“热点学校”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当主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数超出学位数时,除符合“两一致”外,各校可根据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报教育局批准后提前预告公布。未被“热点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到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非“热点学校”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数超出学位数时,招生录取办法参照“热点学校”。
翔安实验学校、新圩学校2022秋季(含本年度)以后入学的小学生毕业后直升本校初中的,必须符合学校初中部片区招生规定。
未在学校划定片区内的住宅小区“两一致”适龄儿童,由翔安区教育局做好统筹安排,原则上与楼盘所在地社区(不含城市社区)的适龄儿童一同进入对应小学就读。对应小学为“热点学校”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到其他学校就读。
5.各校具体注册时间由录取学校通知,注册时应提供的材料:
(1)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