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委托换领身份证
一、办理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可以委托国内近亲属代为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在本市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最新申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
4、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
5、持有有效期内的所在国签证;
6、受疫情影响,无法回国。
二、被委托人条件:
为了保障申请人个人信息和证件安全,接受委托代办手续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境内居住,具有境内常住户口;
2、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或其他近亲属;
3、具备代办业务能力的成年人。
三、办理地点: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滨海新区属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集中受理。
四、办理材料:
1、申请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须写明申请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情况,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3、申请人有效期内的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及翻译件;
4、申请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
5、申请人户口本或户口页;
6、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五、委托换领与本人换领不同之处:
为保障个人信息和证件安全,无法回国人员委托换领居民身份证在信息核验,人证核查,领取发放等环节审核更严格,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以下不同之处:
1、制证期限长。约为15个工作日。
2、领取方式少。证件制作完成后,受托人需到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属地派出所领取,不得另行委托他人,不能使用邮递方式领取。
3、旧证要交回。如因申请人旧证丢失损坏等原因,不能交回旧证的,视为补领,需收取40元的工本费,受托人需经申请人同意后,在书面承诺书上说明情况,并注明知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