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2022年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实施细则(试行)
为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引导学校形成办学特色,实现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学校自主原则。(三)考生自愿原则。(四)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生项目和基本条件
(一)体育类。单项项目为田径、羽毛球项目为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县级第一名的考生。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并报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及时公布。
(二)科技类。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招生基本条件为,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三)艺术类。艺术类招生条件由各学校制定并经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公布实施。
(四)校园足球类。招生基本条件为:初中阶段在国家注册的校园足球队员,省级足球比赛前六名、市级足球比赛前四名或县级足球比赛前两名的队员或经毕业学校推荐具有足球运动特长的考生(须提供教练员出具的实证材料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三、招生学校和人数
四、填报资格
1.在肥东县报名参加中考的 2022 年应届初中毕业生。2.中考总分须达到报考学校统招录取最低分数线的 90%(中考体育免考考生不得填报体育特色班)。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4.专业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专业考核方案。省示范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由学校制订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报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由各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各校制定自主招生具体条件要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等文件要求,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二)学生报名。具备招生条件的学生凭获奖证书原件等到各招生学校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业考核。省示范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专业考核,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下开展。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将在县教体局网站及考生所属初中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 3 个工作日。
(四)填报志愿与录取。公示无异议的专业考核合格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填报相应招生学校提前批次志愿。对于自主招生,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招生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办学特色,结合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不断完善自主招生培养方案,切实加大自主招生学生入学后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普通高中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学校特色化发展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自主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科学的专业考核方案。严格选聘评委专家,加强专业考核监督工作,切实执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专业考核工作,并严格公示环节,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自主招生应侧重于考生的专业水平和技能,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测试。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录取资格,不得在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外招生。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造成误录取以及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学生报名资格审核,严禁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