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认定西安市D、E类人才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相关毕业生:
按照《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促进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精神,按照自愿原则,西安市将在驻西安高校2022届毕业生中认定D、E类人才,为做好我校毕业生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已经与西安市行政区划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含西安市区域内公务员)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
二、认定类别
博士毕业生认定为D类人才,硕士和本科毕业生认定为E类人才。
三、所需材料
1.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D、E类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
2.协议书(劳动合同、录取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认定程序
1.2022年6月9日至19日,有认定意向的毕业生自愿填写认定申请表(附件),准备协议书(劳动合同、录取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各培养单位学工组;
2.2022年6月20日,各培养单位将汇总后的申请表发送至邮箱wule2016@snnu.edu.cn,同时将盖章后的纸质汇总表和西安就业证明材料提交至就业中心西201办公室。
3.2022年6月21日至22日,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4.2022年6月23日,就业中心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
五、相关说明
认定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就业中心吴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9—85310327。
附件【西安市DE类人才大学生认定申请表.xls 】
温馨提示:认定人才后,还可以申请人才公寓,人才租赁补贴,人才安居补贴等,其中可以申请租房补贴:A类人才补贴6500元/月,B类人才补贴5000元/月,C类人才补贴3500/月,D类人才补贴1000/月,按季度核发,最高补贴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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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