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入学办法
(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按规定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区户籍的,按规定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户籍所属招生片区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且目前在思明区居住。
符合上述条件的香港和澳门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须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文中所有附件均可在文末查看)
(二)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适龄儿童因家长在思明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思明区生活而要求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于2022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就学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经市台港澳办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台湾籍适龄儿童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
(三)华侨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华侨适龄儿童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
(四)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外籍适龄儿童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
(五)执行《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于2022年6月1日至6月21日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人才子女就学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关材料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其他符合政策、条件的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自发文之日起至6月17日持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居住证明(若在思明区购房的,应提供产权证),工作单位证明,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向区教育局申请。
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
(一)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三)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香港居民居住证》《澳门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五)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1.准备所需的材料→2.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申请就学→3.经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二、台湾适龄儿童
(一)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三)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1.准备所需的材料→2.“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申报信息→3.经市台港澳办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备注:2022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就学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也可同时关注市台港澳办“台港澳e鹭通”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策。
三、外籍儿童
(一)适龄儿童本人有效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许可;
(二)适龄儿童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如外国护照和《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户口本);
(三)适龄儿童家长在厦投资置业或工作证明材料;
(四)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临时住宿登记表》;
(五)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1.准备所需的材料→2.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申请就学→3.经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