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庐江县公办学校入学程序(初中):
(一)持我县户籍、房产的居民子女及招商引资来庐兴办企业人员子女入学。
(1)我县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
①在城区无房产、无户籍的:就读非城区初中,6月16—27日,由毕业学校根据学生户口簿集中报名,由户籍地初中学校审核录取并录入报名系统(下同)。就读城区初中,须为进城务工、经商或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随迁子女。需于7月9日、10日、22日提供人社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异地录取审批表(附件2-2,需毕业学校、镇中心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以及身份证、户口簿、城区无房产证明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审核,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②在城区有房产和户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或仅在城区有房产,但户口未迁入城区的:如意向进入城区初中就读,7月9日、10日、22日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异地录取审批表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审核。有房产但户口未迁入城区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在城区有户籍、无住宅房产但有商业门面房人员子女。须在门面房实际经营并居住。如意向进入城区初中就读,7月9日、10日、22日提供身份证、门面房房产证、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户口簿、异地录取审批表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审核。
④白湖镇原邓湖初中学区小学毕业生。根据就近原则,邓湖小学毕业生(邓湖村、陶冲村、泉水村)原则上在裴岗中学就读初中。确有困难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6月16—27日,白湖镇中心学校要逐一登记该校毕业生升学意向,组织集体报名。对意向进入城区初中的,要收齐报名所需证件集中报审。
⑤冶父山镇原冶山初中学区小学毕业生。根据就近原则,户籍为相关村居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6月16—27日,冶父山镇中心学校要组织户籍为相关村居的小学毕业生集体报名,收齐报名所需证件集中报审。
(2)城区公办小学毕业。
集中提交材料时间统一为6月16—27日,由毕业学校收集、分类并整理登记。
①在城区有房产、有户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提供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在毕业学校集中登记。
②在城区有房产、无户籍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如确需在城区入学,提供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在毕业学校集中登记,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在城区有户籍、无房产(符合《合政办秘〔2017〕175号)》文件规定的成套住房租赁人员子女)的:提供成套住房租赁合同、摇号选房资料、户口簿等材料在毕业学校集中登记。
④在城区有户籍、无独立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户口簿(父或母至少一方及孩子与房产所有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房产所有人与孩子关系仅限祖父母、外祖父母)、城区无房产证明等材料在毕业学校集中登记,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⑤在城区有户籍、无住宅房产但有商业门面房的:须在门面房实际经营并居住。提供身份证、门面房房产证、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户口簿、异地录取审批表等材料,在毕业学校集中登记。
⑥在城区无房产、无户籍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如属进城务工、经商或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城区无户籍、无房产人员随迁子女,提供人社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以及户口簿、身份证、城区无房产证明等材料在毕业学校集中登记,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如属通过招商引资来庐创办企业的主要投资人或高层人员子女,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来庐创办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审批表》、企业任职文件,以及户口簿、城区无房产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在毕业学校集中登记。
(3)县外小学毕业。
提交材料、报名登记时间统一为7月9日、10日、22日。均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毕业证书)、学籍表(需毕业学校盖章)。
①在城区有房产、有户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提供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
②在城区有房产、无户籍的:提供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如确需在城区入学,可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在城区有户籍、无房产(符合《合政办秘〔2017〕175号)》文件规定的成套住房租赁人员子女)的:提供成套住房租赁合同、摇号选房资料、户口簿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
④在城区有户籍、无独立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户口簿(父或母至少一方及孩子与房产所有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房产所有人与孩子关系仅限祖父母、外祖父母)、孩子父母在城区无房产证明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⑤在城区有户籍、无住宅房产但有商业门面房的:须在门面房实际经营并居住。提供身份证、门面房房产证、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及学籍表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
⑥在城区无房产、无户籍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如属进城务工、经商或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随迁子女,可提供人社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二)其他儿童少年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来庐务工、经商或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我县户籍、房产人员子女。
①我县非城区小学毕业的。意向进入我县非城区初中学校就读,6月16—27日,提供合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由毕业学校集中报名并录入报名系统,由实际居住地初中学校审核录取。意向进入我县城区初中学校就读,7月9日、10日、22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人社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我县城区无房产证明、异地录取审批表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②我县城区小学毕业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意向进入我县城区初中就读的,须为进城务工、经商或在我县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子女。提供人社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我县城区无房产证明等材料,于6月16—27日在毕业学校集中登记、审核,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③县外小学毕业的。如意向进入我县城区学校就读,须为进城务工、经商或在我县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子女。提供人社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我县城区无房产证明、小学完成证书(毕业证)、学籍表等材料,于7月9日、10日、22日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审核,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2)其他儿童少年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家长凭相关证明,经县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