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南失业补助金发放
可以领取!
1.保障范围。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2.发放标准。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每月600元标准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按每月300元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原则上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3.申领期限。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申领期限不超过6个月。
4.其他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5.资金渠道。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用款需求及时纳入基金支出用款计划。
(二)对符合2021年原失业补助金政策申领范围的参保失业人员,其提出的失业补助金申请,要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审核并发放待遇。参保失业人员在提出失业补助金申请时已经重新参保就业的,其应领未领的失业补助金待遇应予以补发。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