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申请地点: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地点:由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注: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申请。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1、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钱就能办保障房"谨防上当受骗。
2、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保障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3、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只租不售。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