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一、新市民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家庭的组成: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2.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员(含离异、丧偶);
3.年满18周岁的孤儿;
4.与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
二、申请家庭推举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作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为非本市户籍,在本区工作、就读和生活,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区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现仍参保状态(未成年人在本区就读的,不用提交居住证和社保证明)。
注: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新市民群体申请佛山租赁补贴的,社保缴纳条件放宽至仅需申请时已在本市连续缴费满6个月。
三、申请家庭在本市没有自有房产(住房、非住房)。
四、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五、家庭人均财产总额不高于11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和投资类资产不高于5万元)。
六、申请家庭没有工商登记。
七、申请家庭没有汽车。
八、申请家庭未曾在本区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