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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届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优惠入住禅城区青年职工公寓的公告
为落实中央关于“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解决应届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生)的临时住房困难,吸引更多的应届生来禅城区创业就业,促进禅城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禅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对应届生入住绿岛青年荟小区青年职工公寓予以优惠,现调整其申请入住的条件及资料具体如下:
一、放宽申请条件
应届生在毕业当年1月至第二年6月期间,申请入住绿岛青年荟小区的,可不受《禅城区青年职工公寓管理实施细则》(佛禅府办〔2020〕16号,下称《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已与住所登记在本区的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在该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限制。
二、优化申请资料
应届生在毕业当年1月至第二年6月期间,申请绿岛青年荟小区公租房的,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等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免交劳动合同、社保、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等资料。
三、居住期限
经审核满足优惠条件的,可办理入住手续,居住时间为一年。居住满一年后,仍需继续居住的,需按《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劳动合同、社保、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等资料。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居住,继续居住时间最长不超两年。
四、优惠租金
居住期间,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市场租金参考价(现为22元/平方米/月)的30%收取,即6.6元/平方米/月。
附件:1.应届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申请入住绿岛青年荟小区指南.docx
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