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注意: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交警部门将在里水和顺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加强对辖区限制货车通行道路的管理工作。
具体限制措施,以及办理《佛山市货车通行证》所需材料及地点如下所示:
1、里水和顺电子监控拍摄禁行路段
以下路段7时至20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
▣ 官和路自共同工业大道路口至与和顺大道交界路口
▣ 和顺大道自棠白路路口至与官和路交界路口
▣ 美景大道自和顺一中路口至与官和路交界路口
▣ 花园大道自铜锣湾广场路口至与和顺大道交界路口
▣ 和顺村和顺小学路口至花园大道的村道
▣ 金逢路自交通卡口机至与美景大道交界路口
▣ 金贤路自和顺新村路口至与美景大道交界路口
▣ 金华西路全路段
温馨提示:
行驶证上标注为专项作业车的机动车纳入本《通告》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对象。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确需在上述道路禁行时段行驶的用于城市抢险、救灾、医疗、环卫、市政工程和城市生产急需等载货汽车,可向交警部门申领《货车通行证》。
2、办理《佛山市货车通行证》所需材料:
▣ 《佛山市货车通行证申请表》【点击下载】
▣ 车辆行驶证正反面复印件
▣ 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单(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复印件
▣ 身份证明原件的复印件
其中企业名下车辆:
【由法人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由法人授权委托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
个人名下车辆:
【由车主申请的】提交:车主身份证
【由车主委托申请的】提交:车主身份证、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 GPS卫星定位仪的安装证明复印件
(仅限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其中佛山市内的危运车辆必须同时提交卫星定位数据接入备案表及GPS安装证明)。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仅危险品运输车辆需要提交)
▣ 提交相关生产运输凭证(合同)或租车协议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PS:以上资料需要原件复印,拍照扫描无效,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南海货车通行证办理地点:
▣ 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交通违法处理大厅
咨询电话:82721627
▣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
办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机动中队4号窗口
咨询电话:81858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