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情形一:
外市籍学生,毕业后在禅城区工作,报到证接收单位写佛山市人社或禅城区人社的(户口不迁入禅城区)。
毕业生毕业后按户籍属地管理原则,到户籍所属人才中心报到,如禅城区外户籍的毕业生,毕业后在禅城区工作,可以申请到禅城区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办理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接收单位为禅城区工商登记企业。
3.已通过区人才中心审核同意接收,申请人已将接收函交给毕业学校或省高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后,取得《报到证》的,且在报到证有效期2年内办理。
情形二:
外市籍学生,毕业后在禅城区工作,但报到证接收单位写外市人社局地址。
根据《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规定,结合禅城区实际情况。
办理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接收单位为禅城区工商登记企业;符合条件的提供以下资料办理改派接收函,凭接收函到外市人社局办理改派手续后才可以在禅城区办理报到。
情形三:
外市籍学生,在外市读书,毕业时申请了暂缓就业,现在禅城区工作,需申请取消暂缓就业并办理报到手续。
根据《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规定,结合禅城区实际情况。
办理条件:
1.区外生源本科以上学历及应届毕业生。2.接收单位为禅城区工商登记企业。符合条件的申请办理《接收函》,凭接收函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取消暂缓《接收函》→后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取得《报到证》→网上报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