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门诊就医为什么医保无法报销?原因可能是以下几点:
一、医保没有正常缴费:
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和以居民身份中途参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儿除外)成功缴费的,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个人账户待遇除外)。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自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举例一:1月参保并当月缴费,2月可正常享受待遇;
举例二:1月的保费2月缴纳,则2月不能享受待遇。
二、就诊项目不属于医保统筹资金支付范围:
①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重睑术、隆乳术、斜视矫正术、矫治口吃、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美容去疤、激光美容平疣、美容洁齿、镶牙、牙列正畸术、色斑牙治疗等);
②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③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等费用;
④补牙;
⑤出国出境工作、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含药品)费用;
⑥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跟踪随访费等);
⑦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性咨询、婚育咨询、疾病预测费、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法医学鉴定、各种验伤和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孕妇做的胎儿性别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等);
⑧属保健性的全身按摩费用;
⑨各种保健性疗养费、使用日常生活和娱乐物品进行的康复性治疗及其用品费用;
⑩参保人因不育(孕)症住院,实施各种不育(孕)症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住院期间其它医疗费用按《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支付。
例如:同一次住院,诊治不育(孕)症的诊疗项目费用不能报销,其他例如床位、护理这些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三、跨区就诊,这些情况不能报销: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普通门诊只能在参保所在区或选定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报销。
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按以下规定确定:
①居民身份参保人以其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自然年度内由职工身份转换为居民身份的,转换后以居民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②职工身份参保人12月份参加基本医保的,以其12月参保属区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③上年度12月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当年1月份后以职工身份参保的,以其自然年度内首次参保属区作为当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④若1个自然年度内由居民身份转换为职工身份的,以其居民身份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⑤上述②③④项以自然年度为限,若职工身份参保人的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在每年10月-12月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自1月1日起生效。如无再次办理变更手续的,以后年度默认为在该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四、医疗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支付范围: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支付范围:
①门诊挂号费、病历工本费等(实行一般诊疗费的除外);
②除三大常规、心电图、黑白B超、胸透、血糖监测外的门诊检查治疗费;
③材料费;
④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它不能纳入普通门诊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特殊说明:
❶参保人普通门诊诊查费按照三级医院9元/诊次、二级医院7元/诊次的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报销;实行一般诊疗费的一级医院(含社区服务中心)按照一般诊疗费的报销规则执行,未实行一般诊疗费的一级或未定级医院,其普通门诊诊查费按照二级医院7元/诊次的标准予以报销;
❷急诊诊查费项目价格按照三级医院支付金额为11元/诊次,二级医院支付金额为9元/诊次由医保基金支付;
❸其他门诊诊查费(指名专家专家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专家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专家门诊诊查费、门急诊留观诊查费)按照普通门诊诊查费的报销标准予以报销;
❹参保人一天只享受1诊次(1次挂号)普通门诊医保待遇。1诊次是指1次诊疗完整的诊疗过程,包括本次就诊过程的挂号、检查、检验、治疗及用药等;
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佛山市精神病治疗所和佛山市人民政府机关门诊部仅按上述规定报销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为禅城区的参保人门诊诊查费调整部分,其余普通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