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市、区二级政府的统一部署,青浦区本市户籍第十批次和非沪籍第四批次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2022年6月24日启动。
申请咨询受理期限
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15日(国定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受理地点
各街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重要提示
申请人在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时,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收入和财产等基本信息,据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报信息及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个人或者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证明材料的,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在申请审核过程中违反诚信承诺或相关规定,经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查实存在失信行为的,将记录失信对象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住房保障诚信制度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