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生范围及计划
由福清市教育局审批开办的福清文光学校、福清玉融学校、北京师范大学福清附属学校、福清红博学校原则上面向福清地区招生; 由福州市教育局审批开办的福清西山学校、福州市书生实验学校可在福州地区内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一般不实行全福州市范围招生。 招生对象为具备招生区域对应户籍小学毕业生、父(母)持有招生区域居住证(或居住证登记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随迁子女,或具备招生区域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招生计划如下:文光学校(音西福俱路39号)18个班860人,玉融学校(玉融初级中学、三华学校)(音西清展街10号)12个班570人,红博学校(立交桥北福阳路385号)8个班380人,西山学校14 个班700人,书生实验学校5个班220人,北师大附属学校(创业大道 1号)17个班850人。
2. 招生办法
①民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所有报名人员实行摇号随机录取。
②民办九年、十二年一贯制及九年、十二年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家长、学校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 本校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按第①点规定录取。
③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毕业生,按原升学方案升学;被民办初中录取后要求退档的学生,由家长申请,经民办初中同意退档后,原则上按原升学方案回公办初中升学,退档手续需在公办校招生前办理;公办校招生后,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仍要求退档,经民办初中同意退档后,城区户籍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元洪高级中学,其他镇街户籍学生由镇街文教办统筹安排在有学位余额的学校。
④摇号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 招生程序
7 月7 日-10 日,福清市小学毕业生及外地回来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福清市教育局微学堂”上的民办学校招生子栏目,进入福清市民办中学招生报名平台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7 月9 日-10 日,意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的家长
(监护人)向所在小学(完小校到中心小学,福清市以外毕业生到第一志愿学校)确认志愿(纸质)。只参加网上报名,未到学校确认 志愿,视为放弃报名。
7 月13 日,网络公示民办学校报名情况。
7 月14 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完成第一志愿的招生;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摇号招生;已完成第一志愿录取,但尚有招生计划余额的民办学校, 视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招生(存在两种情况:1.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2.第二志愿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摇号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