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19年6月21日起就可以上牌了!
根据中山市公安局2019年6月2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2019年6月21日起,对符合新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上牌,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登记时大力推行“带牌销售”方式,便于群众办理,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
新标准实施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且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府服务网jj.gdga.gov.cn查询)的电动自行车,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临时登记,领取有效期3年(2019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5日)的临时号牌,逾期未办理临时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
对在用的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1年过渡期(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过渡期结束后,违标车辆仍上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