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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积金结息?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
结息时间?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缴存比例以及月缴存基数的执行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拓展阅读:死亡职工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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