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东建〔2022〕7号)》文件,除莞城、东城、南城、万江、松山湖外,东莞市其他区域暂停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居民家庭购买非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同时,东莞市将继续实行住房限售政策,东莞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
1.2017年4月11日零时以前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无限转让年限要求。
2.2017年4月11日零时以后(含零时) 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
东莞市住房限购政策将视市场供需变化适时动态调整,确保房地产市场在合理区间内运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