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父母投靠落户材料
省外迁入海口的: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迁入我市,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离、退休)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法院判决书、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省内其他市县迁入海口的: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迁入农村的,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离、退休)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按以下情形提交材料: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法院判决书、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市内投靠落户: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迁入农村的,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离、退休)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按以下情形提交材料: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法院判决书、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