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创业奖励补贴申报对象和条件:
(1)已经享受开办补贴的人员。
(2)所创办的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需实际经营满3年以上。
长春市创业奖励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申请开办补贴的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长春市创业奖励补贴申请表》。
(2)初审。各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考察,填写《长春市创业奖励补贴审批表》《长春市创业奖励补贴申请名册》和《长春市创业奖励补贴汇总表》,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报送至市就业服务局,纸档和电子档一同上报,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3)审核。市就业服务局对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申报对象由市就业服务局确定为拟发放对象。
(4)公示。市就业服务局将拟发放对象名单返至各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市就业服务局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请人。
长春市创业奖励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在长纳税相关材料。
长春市创业奖励补贴申请申报时间:
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长春市创业奖励补贴申请有关要求:
外县(市)(包含九台、双阳、公主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细则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有关工作程序。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文件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责任部门:
受理部门:各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咨询电话:南关区:0431-88660992 朝阳区:0431-88562912二道区:0431-84881946 宽城区:0431-89990859绿园区:0431-89625122 净月区:0431-84528619经开区:0431-84607833 汽开区:0431-81501840新 区:0431-80793714 莲花山:0431-81322855中韩示范区:0431-81187707指导部门:长春市就业服务局 咨询电话:0431-8111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