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口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
公民遗失《户口迁移证》的,向原签发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签发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重新补发,原《户口迁移证》予以作废。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补办申请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填写《补办簿(证)申请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
2、申请事项审批通过(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后,按照提示选择办理方式,进入“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
“窗口办理”即申请人持申办材料原件到窗口直接办理或预约办理时间后到窗口办理。
“邮寄办理”即申请人填写收件人、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办理单位核实申请事项(如有问题反馈到“我的事务”),将补发的《户口迁移证》邮寄给申请人。
办理时限
3~4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有疑义的发函调查时间及邮寄时间不计入审批、办理时间)
办理费用
免收工本费,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