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技幼儿园(含怡祥分园)2022年秋季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生范围
总园
莲岳社区(部分)
莲岳里32—115号,131—161号;
仙岳路452号、454号(松柏湖花园);
莲岳路182—212 双号(松柏中心);
松柏社区(部分)
长青北里小区25—64号;
长青北里65—75号(世嘉花园);
莲岳路156—158号(松柏大厦);
莲岳路150—154号(新华大厦)。
分园
长青北里81—120号、106号、107号(怡祥花园)
长青路451—480号,长青路490—530号(阳光花园)
湖滨北路175—177号(英皇湖畔)
湖滨北路185—191号(单号)(永升华庭)
湖滨北路195—197号(单号)(宝华花园)
莲岳路100号(污水),莲岳路102-106号(市政)
莲岳路108、110、112、114、116、118号(中烟大厦)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根据《厦门市“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园试行“幼儿园入学一件事”“不见面”办理。
(一)网上信息登记时间及方式:2022年7月29日8:00至8月1日24:00(网上报名先后与是否先录取无关,在此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均可)我园片区内年满3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的家长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进行幼儿园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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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至8月6日期间落户我区、因故错过等原因未进行登记的我园片区内适龄幼儿,其家长可于8月7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也可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我园(总园:厦门市思明区莲岳里87号;分园:厦门市思明区长青北里89号)现场报名。届时,我园将组织线下咨询,家长如需咨询,可电话预约前往。
(二)初审结果查询时间:8月7日-8月8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网上信息登记的初审结果(网上信息登记成功且初审通过者无需到我园现场报名)。
(三)统筹志愿填报时间:8月10日。因我园“三一致”适龄幼儿远超幼儿园可接收人数,所有家长均需进行志愿填报。
(四)查看录取结果时间:8月15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四、报名条件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
(1)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
(2)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如果适龄幼儿父母双亡,其户籍应与监护人户籍同册。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6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因总园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分园为生源爆满幼儿园:
招生对象除满足“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内房屋产权,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2)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6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3)适龄幼儿的曾祖父(母)或曾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6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4)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的,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或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住片区内公有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片区公有房屋租赁手续。
(5)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拥有的片区房产(持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
五、招生原则
经摸底调查,今年符合我园“三一致”适龄幼儿远超幼儿园可接收人数。经研究,我园将根据实际网上报名情况,对溢出的完全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实行总分园调配,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申请入园的适龄幼儿,若新学年其胞兄、胞姐仍在分园就读的,可优先录取(家长在填写志愿表中备注胞兄、胞姐就读园所、班级、姓名)。
2.其余符合“三一致”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则按适龄幼儿落户我园片区户籍时长为序,按序顺位,依次接收。幼儿户籍落户我园片区后,迁出迁入我园片区的,以最近迁入时间为准。
六、温馨提示
1.幼儿入园体检表原件可在幼儿注册时提交。
2.对为择园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现象,请家长将户籍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
3. 因故不能如期报名的,应在报名前三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其他事项可咨询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
【总园】5120592转205或转202
【分园】5325665转205或转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