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地方特产

2022年8月东莞公租房房源供给情况(东莞公租房2021)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8-04 13:01:30
The Beginning

  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了2022年8月政府投资公租房房源,更新了雅园新村、绿荷居、松湖幸福花园等一批公租房房源。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家庭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成员);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即4800元)或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即28.8万元)或以下;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5、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同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逐月缴费累计满5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新入户人员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点击放大)

THE END

TAG:申请人  住房  配偶  户籍  优惠政策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