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宝幼儿园总园2022秋季招生通告
为确保宁宝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集美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招生通告。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片区及招生对象
三、招生对象要求
(一)招生片区对象及要求
1.招生片区内房屋产权属于幼儿父亲(母亲)的: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父亲(母亲)房屋产权地址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招生片区内房屋产权属于幼儿(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的:①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外)祖父母,且适龄幼儿的父母确无房产(区教育局核实);②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外)曾祖父母,且适龄幼儿的父母与(外)祖父母确无房产(区教育局核实)。
3.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6日(星期六)。
4.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持有与政府部门签订的拆迁协议等相关证明,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5.适龄幼儿属“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不属于片区内幼儿园招生对象。
(二)余额辐射片区招生对象及要求
1.第一余额辐射招生片区:宁宝世家购房未落户;宝华花园;宁宝花园符合“两一致”。
(1)宁宝世家小区辐射对象要求:宁宝世家小区购房未落户的适龄儿童需提供适龄幼儿父亲(母亲)产权材料或购房合同。
若房屋产权属于幼儿(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的:①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外)祖父母,且适龄幼儿的父母确无房产(区教育局核实);②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外)曾祖父母,且适龄幼儿的父母与(外)祖父母确无房产(区教育局核实)。
(2)宝华花园小区辐射对象要求:父母一方有与政府签订拆迁协议、保障性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幼儿需提供相关协议合同原件。
若与政府签订拆迁协议、保障性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的,且房屋属于幼儿(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的:①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同册满三年,且适龄幼儿的父母确无房产(区教育局核实);②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且适龄幼儿的父母与(外)祖父母确无房产(区教育局核实)。
(3)宁宝花园小区辐射对象要求:
房屋产权属于幼儿父亲(母亲)的: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父亲(母亲)房屋产权地址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房屋产权属于幼儿(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的:①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外)祖父母,且适龄幼儿的父母确无房产(区教育局核实);②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外)曾祖父母,且适龄幼儿的父母与(外)祖父母确无房产(区教育局核实)。
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可视为余额辐射片区招生对象。
(4)若第一余额辐射片区对象适龄幼儿数超出学位数将采取摇号方式录取。在招收第一余额辐射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后仍有余额,则向第二余额辐射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辐射。
2.第二余额辐射招生片区:宁宝社区符合“两一致”(宁宝世家小区、宝华花园、宁宝花园除外)。
房屋产权属于幼儿父亲(母亲)的: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父亲(母亲)房屋产权地址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房屋产权属于幼儿(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的:①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外)祖父母,且适龄幼儿的父母确无房产(区教育局核实);②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外)曾祖父母,且适龄幼儿的父母与(外)祖父母确无房产(区教育局核实)。
四、报名时间
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采用网上预登记的方式,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关注“厦门i教育”公众号,公安实名注册“i教育账号”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登记。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五、办理报名手续
1.网上预登记:招生片区及余额辐射片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根据时间安排进行网上预登记。网上预登记时需上传或填写以下材料:
(1)入园体检表原件: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及各区妇幼保健院体检均可(持有7月1日起的新生入园体检表均有效并于入园前提交。)
(2)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3)健康卡;
(4)户口簿;
(5)产权材料。
2.办理入园手续:被录取适龄幼儿根据幼儿园要求按时提交入园体检表原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原件、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2.家长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如有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家长或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园手续。超过登记期限未登记或未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七、招生咨询电话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592-6251716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厦门i教育实名注册技术咨询电话:5051516 5051180
预登记系统操作咨询电话:570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