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莞实现灵活就业,给予个人补贴社保缴费金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月按不超过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
首次申领应当提交的材料: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表;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条件人员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再次申领应当提交的材料: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表;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上述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书原件经当场核对后退回。)
申请程序:
备齐资料→自主选择到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拨到补助对象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其他事项:
1.补贴对象应按季度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2.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