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青岛城阳人才购房券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满足人才多样化住房需求,城阳区出台《新引进人才发放购房券实施方案》为2022年4月1日以后城阳区新引进就业且在城阳区无商品住房的各类人才发放不等金额的购房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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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一、发放对象
购房券发放对象为2022年4月1日以后城阳区新引进就业且在城阳区无商品住房的各类人才(见附件1:城阳区发放购房券人才类别表)。
二、申请条件
人才申请购房券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于2022年4月1日以后首次在城阳区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就业,并按规定由用人单位在城阳区首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央、省、市驻城阳单位引进的人才应至少在城阳区首次缴纳青岛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首次就业时间,以首次在城阳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为准,其中中央、省、市驻城阳单位以首次在城阳区缴纳青岛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为准。
(二)国内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或学位证书;专技类人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类人才需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高层次人才需入选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奖项或成果等。
(三)具有城阳区户籍或持有居住地为青岛市城阳区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居留证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