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社保应该办理事项一览
办理事项:
首次参保登记的,可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后,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缴费。
1、参保登记:
参保人员:
年满16周岁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灵活就业的人员可进行参保登记。
参保方式:
(1)首次参保和单位停缴费人员可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办理参保登记。
(2)单位停缴费人员也可通过天津社会保险个人网厅、第三代自助机办理参保登记。
(3)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手续,登记完成后请到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缴费。
2、税务申报缴费:
申报缴费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者按年,于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费款。每年12月20日至31日,税务机关停止办理日常申报缴费及本年度补缴申报。但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社保费、退休补足医疗年限、补历年医疗保险费等人员的社会保险费除外。
申报缴费渠道:
(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下载注册“天津税务”手机APP,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自助申报,并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微信”“云闪付”手机APP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微信”适用范围为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路径为:“微信-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天津市社保缴纳”;“云闪付”适用范围为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路径为:“云闪付-本地服务-天津社保缴纳”。
(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
(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也可在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缴费。
(5)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社保费、退休补足医疗年限、补历年医疗保险费等人员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信息后,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告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申报缴费。也可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手机APP渠道申报缴费。
其他事项:
预缴费退费:
退费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在预缴社会保险费期间就业的,可申请办理预缴费退费业务。
所需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缴费凭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先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退费申请。
2、再持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退费手续。
注意:
1、享受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费时,持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开具《退费告知单》后,持《退费告知单》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退费手续。
2、本人未及时办理,区人社部门于当月16日至19日发起退费,将应退费用退至本人社保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