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青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
1、经青岛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具有青岛市户籍或在青岛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用人单位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月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点击阅读>>>(含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扩展阅读>>>补贴条件
申领对象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性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入口】,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中,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两项费用均未按时缴纳月份(以次月10日前到账情况为准)不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予以顺延;对不再从事灵活性就业的,申领对象可申领补贴至灵活就业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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