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购人与产权人的关系?
申购人购房后为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即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产权份额的产权人。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已婚人士如仅选择一方作为申购人,该申购人为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产权份额的产权人,其配偶不可作为产权人,但视为已享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不得申购共有产权房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购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
1、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签订广州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持有宅基地,或持有未办理受赠、继承手续或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广州市住房;
2、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控制的企业,在提交申购前5年内在广州市有住宅、商铺、写字楼不动产交易记录;
3、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的时点未满3年;
4、申购人或其配偶已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集资房、安居房、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
5、申购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申购人及其配偶应对不存在以上任何情形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