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外地人在青岛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可申请本人及近亲属迁入落户。
其中:
1、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指的是土地状况栏内土地用途含住宅的用地,且房屋状况栏内规划用途为居住的房屋,因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涉及立户问题,非居住性质的房屋不在办理居住落户的范围内。
2、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就目前政策,近亲属落户仅限于居住落户和在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含租赁房屋)随迁落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