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父母是否有房与本人申请保租房无关。满足申请条件即可。
一、西安保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在申请项目所在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私有住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三)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或当前已退出以上保障的。
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包含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二、西安保租房监督管理原则
申请人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或者存在擅自转租、转借、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相关规定或者租赁合同约定情形的,区级住建部门应当取消申请人住房保障资格,由出租人清退房源,并计入保障性住房失信名单。申请人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住房建设部门工作人员在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分配及监督管理中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西安保租房线下咨询地址
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
地址:书香路288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09:00-12:00 午13:30-17:00
咨询及投诉电话:029-84193153
效能监督电话:029-87619420
乘车路线:713路区间公交车书香路樱花二路口站下车向东十字路口向南100米;325路公交车曹家堡站下车向南200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