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共有产权住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让?
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满足广州市规定住房限售年限的,承购人可以向代持管理机构提出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的申请,受让人应当具有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资格,代持管理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目前广州市规定的住房限售年限为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具体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转让时的广州市限售年限相关规定执行。
满足广州市规定住房限售年限的,承购人可以向代持管理机构提出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的申请,受让人应当具有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资格,代持管理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转让产生的增值收益归承购人享有,转让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的差价代持管理机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