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交住房公积金。
个人开户登记:
(一)灵活就业人员、台港澳人员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简称“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1.申请条件: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台港澳人员和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申请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申请开设个人账户。(上线初期暂未能通过网上办理)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签订协议→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
①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②《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台港澳人员
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1份);
②《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3)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①《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1份);
②《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账户封存与启封
(一)申请条件
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职工,可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至灵活就业缴存户,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
2.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需恢复缴存时,可办理账户启封手续。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账户封存与启封手续。
窗口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账户封存与启封(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封存表(个人缴存)》(原件1份);
③《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原件一式两份,业务前台领取,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申请灵活就业缴存的人员需签订)。
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21年11月,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