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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扣缴2021年7月至12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9 01: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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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扣缴2021年7月至12月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各位参保人: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将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年度更改为医保年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医保〔2021〕49号)(以下简称《通知》),从2022年起,医保年度与自然年保持一致,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此,2021年7月至12月为医保年度与社保年度转换的过渡期,过渡期医保筹资标准按半年标准筹集,参保人医保待遇不降低。我市将于2021年7月26日起开始扣缴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2021年7月至12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含普通门诊统筹费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一)学生和未成年人缴费标准为140元/人。

  (二)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220元/人。

  二、2021年6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仍在读高中(含职中、技校、中专)的学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我中心各办事处服务窗口、村(居)委会、银行代办点办理继续缴费。

  三、请参保人(监护人)确保缴费账户资金充足,以便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若参保人缴费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在2021年9月下旬前仍未能成功扣缴的,将从2021年8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从2021年10月1日起作停保处理。

  四、参保人可通过“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或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查询参保缴费情况以及修改扣款银行账户。

  五、扣缴2022年1月至12月医保年度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咨询电话:0756-12333、12345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3日

THE END

TAG:医保  参保  保险费  年度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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