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长秀仕家第二批安居房选房方案
房源信息
(一)房源位置:海口市秀英区长潭街2号。
(二)房源数量:本批次配售的房源共计594套。
(三)户型面积:建筑面积约86㎡户型104套、建筑面积约99㎡户型388套,建筑面积约120㎡户型102套(实际面积以实测采信数据为准)。
(四)配售价格:
本项目安居房实行政府销售限定价格,建筑面积单价不高于12000元/㎡。
(五)交付标准及时间:均为全装修交房,交付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前。
以上房源详细信息已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网址: http://hkjsj.haikou.gov.cn)。
入围对象
在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13日18:00) 前已报名本项目且提交《海口市安居房保障资格(轮候)通知书》的申购对象共计1392户。经最终复核,参与本批次房源选房对象的家庭共1234户(优先选房对象45户,普通选房对象1189户)。基于本批次配售房源数量为594套,按配售房源数量与选房对象数量1:1的比例确定入围对象数量,因此本批次入围对象共计594户(其中优先选房对象45户,普通选房对象549户),其余符合资格的申购对象为本项目的轮候选房对象,共计640户,轮候选房对象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等待本批次剩余房源进行递补,或者退出本次轮候,选择本项目下一批次房源或其他项目进行申购。
方法程序
(一)选房程序
报名申购登记:符合条件的申购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
确认选房对象:政府主管部门复核申报名单,对《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应优先保障的,确认为优先选房对象,其他确认为普通选房对象,形成选房对象名单。
确定选房顺序:采用公证机构提供的摇号电脑和软件,分别摇取优先选房对象和普通
选房对象的选房顺序号。
确定入围对象:按配售房源数量与选房对象数量 1:1的比例确定入围对象名单予以公告,同时公告所有选房对象顺序号。
抽签选取房号:选房对象按选房顺序号,在选房活动规定时间和地点,分批次依次现场随机抽取房号。
办理选房手续:选房当天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视为完成选房,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并缴纳房款。
(二)选房方法
1.电脑随机摇取选房顺序号
2022年7月28日在指定的场地,采用公证机构提供的摇号电脑和软件,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全过程由政府主管部门、媒体和随机邀约的5名摇号代表(另备5名候选摇号代表)现场监督。
首先确定优先选房对象的选房顺序,然后再确定普通选房对象的选房顺序。对当天摇号现场环节全程录像,并进行全程现场直播。摇号结束后,当天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3天,公告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2、现场抽取房号
本次采用分批次、分时间段组织选房对象在选房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房号。选房活动组织的时间:2022年9月11日、12日、13日期间开展,选房活动地点:海口市秀英区仲韶街北辰府营销中心。
(三)选房规则
1.选房对象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随机抽取房号,每位选房对象限抽取1次/1个,被选中的房号从本批次房源中减除。其中 86 ㎡户型(A户型)、99 ㎡(B户型)、99 ㎡(B1户型)、120㎡户型(C户型)的房源分别放置在四个抽签箱,每位选房对象可选择任一户型/1次/1个。
2.选房对象选定配售房号后,现场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视为选房成功,在当天未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的视为放弃,房源在次日重新进入本批次房源库。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后不能更名、更换房号、擅自调换。
3.排号在前的入围对象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入围对象依次递补,入围对象全部选完后仍有剩余房源的由轮候选房对象依次递补,直至本批次全部房源被选完或全部选房对象选完为止。
4.本批次选房配售房源全部被选完后,轮候选房对象未能参与递补选房的,可参与本批次退出房源(如有)或本项目下一批次房源或其他项目进行申购。
5.选房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累计2次以上的,其取得的《海口市安居房保障资格(轮候)通知书》失效,且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安居房时不予受理:
①报名本项目且被确认为入围对象的,本批次房源选房活动开展时,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选房的;
②选房对象选定配售房号后,因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购买、资金及按揭贷款问题等)未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买卖合同的;
③因自身原因导致签订的购房合同被解除的。
6.同时报名两个及以上海口市安居房项目的申购登记的,每个家庭仅能选购 1 套,选房对象在本项目签订《安居房选房确认书》后,其他项目申购资格自动失效。如果选房对象已在其他安居房项目办理申购登记,签订《安居房选房确认书》或者《销售合同》,则丧失本项目的选房顺序号公证摇号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选房顺序号公证摇号及后续选房活动。
责任分工
本次安居房选房工作由海口辰睿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指导监督,各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辖区公安派出所协助配合。
监督管理
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证处对选房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邀请媒体、摇号代表参与选房配售过程监督,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选房活动要求
为避免人群过多聚集,严格执行防疫工作的要求,本次活动仅选房对象本人或其受托人参加,选房对象须根据选房顺序号在相应选房时段提前30分钟签到候场。选房对象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查验后,健康码为绿色并且提供24小时内核酸证明,行程码无14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入场。参加活动的选房对象需进行体温测量,并需全程佩戴口罩。如选房对象本人无法参加活动的,须出具公证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及范围),由受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证授权委托书参加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