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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新生儿非婚生出生入户办理指引(江门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9 15:21:12
The Beginning

  非婚生出生入户

  一、办理须知

  根据户籍管理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入户儿童的母亲为江门市户籍人口,儿童属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且没有在外地违规办理入户的,可以依照规定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二、办理流程说明

  网上申报平台:江门公安邑微警平台(手机微信页面点击进入)

  1、填写申请人、业务办理关系人的个人信息。

  2、仔细阅读材料说明,参考材料样张,拍照上传业务所需材料。

  3、 业务申请提交后,由公安机关检查填写内容是否准确合规。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则进入审批流程,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则通过微信消息把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进行补充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则会以微信消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

  4、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根据收到的提示信息,须在30日内的工作时间带齐所有.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服务中心现场办结。

  三、材料清单列表

  (一)必须上传的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

  由公安机关核发,处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若出生证上有父亲信息,则需提供父亲身份证)。

  2.出生入户申请书

  按样板由申请人书写并签名

  3、申请人户口簿

  由公安机关核发的户口簿(若出生证上有父亲信息,则需提供父户口簿信息)。

  4、出生医学证明

  入户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5、非婚生育说明

  按样板由申请人书写并签名

  (二)按需选择上传的材料照片

  1、婚姻状况证明

  申请人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申请人未婚且已达婚龄的需提供本人《婚姻状况声明书》(照版抄写或打印后签名拍照), 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丧偶需提供死亡证明或《婚姻状况声明书》

  2、 民族成份确认书

  按样板由申请人书写并签名

THE END

TAG:申请人  材料  户口簿  公安机关  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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