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职工到参保属地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应当分别按产前检查、分娩或终止妊娠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一、产前检查提交材料:
1.《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书面告知承诺(计划生育情况可通过联网信息共享查询的不用提供);
3.收费收据和收费清单(电脑打印并加盖收费章)。
二、分娩或终止妊娠提交材料:
1.《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书面告知承诺(计划生育情况可通过联网信息共享查询的不用提供);
3.婴儿出生或死亡情况的书面告知承诺(婴儿出生或死亡情况可通过联网信息共享查询的不用提供);
4.住院(门诊)收费收据和住院(门诊)汇总收费清单(电脑打印并加盖收费章);
5.住院(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生育当次),属医技类费用的还须提供检查诊断报告单;
6.属急诊、抢救的,还需提供急诊、抢救的相关材料。
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职工还应当分别提供失业、退休书面告知承诺(可通过联网信息共享查询的不用提供)。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