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端领军人才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请条件
申请机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获得我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引进近3年每年薪酬(税前)达80万元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领军人才;
(三)引进的高端领军人才须全职在申请机构内就业且社保缴费满1年。
三、提交材料
(一)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端领军人才补贴申报表;
(二)用人单位与高端领军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三)高端领军人才引进前3年薪酬银行流水资料;
(四)高端领军人才在引进机构领取1年薪酬的银行流水资料。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作为提交材料。
四、受理机构(部门)
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在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
五、补贴标准
(一)每引进一名高端领军人才年薪酬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给予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万元补助;
(二)每引进一名高端领军人才年薪酬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给予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5万元补助;
(三)每引进一名高端领军人才年薪酬收入达到80万元以上,给予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万元补助。
六、发放方式
一次性发放。
七、其他
(一)补贴所需资金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按《江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人才发〔2019〕2号)规定由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分别负担。
(二)由受理机构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限内有异议的,受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公示期限内无异议的,由受理机构核实后发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