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条件
(一)劳动者属于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注:1.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可根据服务期限连续享受岗位补贴至最长3年;如中途有中断,重新计算岗位补贴需符合毕业5年内的身份。
2.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范围按《汕头市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参考目录》执行。
3.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基层就业岗位补贴政策。
4.本补贴有申报时间要求,符合条件者应及时提交申请。
5.分公司不能单独提出补贴申请,应到总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办理。〕
序号 | 工作领域 | 主要工作内容描述 | 主要岗位名称 |
1 | 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 | 在街道(乡镇)、社区(村)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相关事务等管理服务工作。 | 如劳动保障协理、人力资源开发协管、劳动关系协调协理等。 |
2 | 基层农业服务 | 在农村基层从事农业、扶贫开发等公共服务工作。 | 如村支书(主任)助理、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技推广服务、农业信息咨询、乡村科普服务、农业技术指导、乡村扶贫开发等。 |
3 |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在乡镇、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防疫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从事医疗、卫生、保健、防疫等辅助性服务工作。 | 如乡村医疗卫生辅助服务、乡村卫生院护理服务、乡村(社区)妇幼保健、社区护士、社区卫生服务等。 |
4 | 基层文化科技服务 | 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居民提供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服务。 | 如乡村(社区)文化服务、乡村(社区)文化宣传、乡村(社区)科技服务、乡村(社区)体育服务等。 |
5 | 基层法律服务 | 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居民提供从事普法宣传等服务工作。 | 如司法协理、普法宣传等。 |
6 | 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 | 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政府资助的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助理、托老、养老、托幼、助残等服务工作。 | 如民政助理、社区托(助)老服务、社区托幼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助残服务等。 |
7 | 基层市政管理 | 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政府加强城市公共事业、公共事务管理等辅助性管理工作。 | 如道路交通协管、消防安全协管、环境保护协管、城市规划协管、市场协管、流动人口协管、治安维护协管等。 |
8 |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 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清洁、绿化等工作。 | 如乡村道路维护、乡村水利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环境绿化、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卫生保洁等。 |
9 | 其他 | 市、区(县)政府开发的其他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 如社区主任助理等。 |
二、申请资料(一式一份) (一)申请单位应提交资料: 1.《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表》(单位统一代为申请,表单1); 2.《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人员汇总表》(单位统一代为申请,表单2); 3.用人单位法定登记证书复印件; 4.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由补贴对象选择其一提供);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享受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人员可提供派遣文件)。以上材料需证明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内容。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应核验信息: 社保缴费记录。查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并将通过社保系统内部查核的社保缴费情况资料打印归并到申请资料中。 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审验(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2.从便民角度出发,申请者不用提交有关社保缴纳证明资料,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内部查询核对,但建议申请者要认真校对好填写的社保情况,以免资料不准确影响申报。可从单位缴纳社保税务系统、汕头市社保局单位网上办事大厅、汕头社保APP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保局、各区县社保分局服务大厅、街道乡镇人社所等处的人社一体机等渠道查询或打印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情况自行进行核对。 3.岗位补贴实行“一次审批、全期畅领”,初次申请时审核相关材料,之后在政策享受期内,如相关情况和材料未发生变化,不再要求重复提供证明材料。即后续申请时只提交申报材料申请表、汇总表。 三、办理流程 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代为申领,发放至高校毕业生本人。按季度(或半年)向相应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即2020年第2季度可申请2020年第1季度符合条件的补贴,或2020年下半年可申请2020年上半年符合条件的补贴,依此类推。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基层服务项目按实施时间)起1年内提出。 (一)申请账号(首次办理单位需申请省资金系统登录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直接进入第2个流程) 需携带资料(单位法定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相应的市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领账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对单位的基本信息后,创建、分配账号。申报对象应自行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 (二)网上申报(预受理) 用人单位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配的账号登陆“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也可从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就业创业资金申报登陆。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1.资金系统中“受理地点”按申报渠道选取市或相应区县。 2.如属新的补贴项目或修改的补贴项目,省的资金申报平台系统尚无法填报的,可先跳过网上申报环节,直接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申报今后再按要求补录。 网上填报提交成功后无须等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已预受理,可直接按第(三)点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网上提示的办事流程、要求和本市操作办法不一致,以本市操作办法为准。 (三)提交纸质资料(受理) 用人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纸质材料。对申请表格(建议登录市人社局官网下载电子表格填写后打印)等材料,应填写清晰、完整、准确,以免影响补贴申领。银行账户要填写准确,因填写错误造成无法拨款的,后果自负。 (四)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纸质资料申请后,按月集中汇总审核,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月受理申请的审核工作。 (五)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将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信息通过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7天。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表》上出具审批意见,并发出拨款意见。拨款意见应包括有关资金统计信息(按TK12报表的有关补贴细项、支出金额、享受政策人数等)。 (七)资金划拨 在资金到位情况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务机构)自收到拨款意见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按规定办理拨付手续。由申请单位拨付给毕业生本人。 (八)事后公开 资金拨付成功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机构)通过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事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