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指标入户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符合《茂名市户口迁移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在我市投资办实业(非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投资额300万元以上,年纳税每3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在地入户1人,但最多不能超过30人。入户者必须是在该企业工作3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在申请入户地居住的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投资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在此限。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及企业法人代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律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4、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入户申请人中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7、企业单位证明(证明入户申请人是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的职工);
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9、纳税企业当年纳税的发票3万元;
10、随迁配偶应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未成年子女或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成年未婚子女可以随迁,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证明;
11、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668—2898109
➤办理流程及各流程时限:
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报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核,分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加具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茂名市户口迁移管理暂行规定》;
3、《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汇编(户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