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办事依据: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一条: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或者换发。
二、业务对象:申领临牌、换领、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号牌、合格标志。
三、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补领合格标志需提供车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补领合格标志、号牌的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
5、换领号牌、行驶证的还需提交原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6、申领临牌需提供机动车购车发票、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四、办事地点:
1、交警支队车管所服务大厅(袂花铜鼓岭,只受理进口车辆及大型汽车);
申领临牌只限在车管所服务大厅申请
2、各车管分所(只受理国产小型汽车):第一分所(油城九路沙田小区茂名市进达汽车广场内)、第二分所(茂南大道28号茂名市鑫珑二手车交易市场内)、第三分所(高水公路288号茂名市金宁汽车城内)。
五、办事流程:
●临牌申领程序:机动车业务大厅1号窗口→机动车业务大厅导办岗排号(服务大厅)→等侯窗口叫号办理业务(服务大厅)。
●换领牌证标志程序:机动车业务大厅导办岗排号(服务大厅)→等侯窗口叫号办理业务(服务大厅)。
●补领牌证标志程序:机动车业务大厅导办岗排号(服务大厅)→等侯窗口叫号办理业务(服务大厅)。
六、办事时限:申领临牌一个工作日;补、换领行驶证/号牌/合格标志三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0668-2800166
【更多办事指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