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办理对象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二、申请材料
1、《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婴儿出生证明或其他证明生育情况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下载或到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6号窗口领取《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表》并填写,持申领所需材料到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6号窗口进行申请;
2、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每月1至20日为受理时间;
3、七个工作日审批完毕,相关待遇于审批完毕的当月划入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账户;
4、审批完成后,申请人到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6号窗口领取待遇核定资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