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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2 12:06:35
The Beginning

  一、文件依据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2.《关于印发<梅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梅市人社〔2021〕55号)

  二、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申请条件

  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五.申请材料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

  六、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或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本清单实施前已进行了首次申请的,享受周期继续按原补贴条件、补贴标准执行。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

  市直:梅州市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303办公室

  梅江区: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二楼人才服务中心

  梅县区: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行政区文化路6号5楼人才服务中心

  兴宁市:兴宁市谢玉英培训大楼5楼人才流动股

  平远县:平远县政务服务大厅45号窗口

  蕉岭县:蕉岭县安民街3号三楼就业培训股

  大埔县:大埔县畹香大道人社局二楼培训组

  丰顺县: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2号六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华县:五华县创业孵化园一楼1号窗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电话告知

  十、咨询电话

  市直:0753-2302958

  梅江区:0753-2196960

  梅县区:0753-2589135

  兴宁市:0753-3360631

  平远县:0753-8899231

  蕉岭县:0753-7188276

  大埔县:0753-5559361

  丰顺县:0753-6688225

  五华县:0753-4431201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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