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一)年龄条件: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 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所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深圳市)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梅州市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梅州市;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二、申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离境定居人员无第二代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3、以申领人名义开立的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参保人未提供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账号页或借记卡
4、申请政策性关闭破产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申报表或加盖有关印章
5、如涉刑律者,须附法院判决书、刑满释放等材料原件。
三、申领流程
第一步:递交资料(线下递交或点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提交);
第二步:受理初审;
第三步: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受理业务并出具 回执;
第四步:复审资料;
第五步:予以办理
四、办理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82号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楼办事大厅7、8号窗口
五、办公电话:
0753-2250318
六、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七、位置指引:
公交车:2路、7路、11路、15路 到“剑英体育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