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按阳江市实际情况,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具体分四类:
1.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下同);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新就业无房人员;
4.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公租房:
( 一 )已由社会福利院收养的或者已入住敬(养)老院的;
(二)已享受政府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或落实政策用房等)、已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且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申请公租房的其他情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