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补贴标准: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材料清单:
1、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签名扫描上传)
2、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3、场地租用合同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进行网上预申请。前台工作人员通过信息平台核对录入的申请材料信息,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如申请材料信息不齐,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资料,经告知仍无法补正的,不予受理。
2、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线下办理流程:
1.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2、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审批拨付:符合条件的按资金类别办理相关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办理窗口:海陵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大厅
办理地点: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闸坡镇旅游新城一小区2号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1号窗口
办公电话:0662-388528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阳江市闸坡镇旅游新城一小区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