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工伤事故报告和申请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含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书面、传真、互联网或其他形式(如APP)通知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市、县(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报《广东省事故伤害(职业病)登记表》。
2.注意事项:
①伤(病)职工急救后应转往工伤定点医院,属交通事故的应同时报交警部门;
②在发生工伤(病)事故30日内用人单位应向人社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伤事故报告》(各一份);
③用人单位或者伤(病)者应及时提醒治疗医疗机构按照工伤保险“三大目录”对症用药和治疗;
④如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就医的应办理转外就医审批手续;
⑤申报待遇提供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发票原件,门诊治疗的还需提供门诊病历;
⑥医疗终结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评定。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工伤住院伙食费及交通费:
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批准转地级以上市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职工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①故意犯罪的;②醉酒或者吸毒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