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请条件
以被投靠方户口所在地在本地为条件,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入户申请书
2、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12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
3、申请人属省外迁入的要凭《准迁证》先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属省内迁入的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五、收费标准
免费
六、表格领取
到派出所申请的同时填写《入户审批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