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失业前最后停保地为揭阳市内。
2.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3.无失业保险欠费记录。
4.未申请领取养老待遇。
二、发放标准
1.我市参保1年及以上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参保1年以下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
2.失业补助金政策期内只可领取一次,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三、申领渠道
3.“广东人社”APP(点击下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