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揭阳补领结婚证应提供的材料(揭阳居民和军人间婚姻)
一、有效身份证件
内地居民:
本人有效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现役军人:
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二、证明材料
1.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档案遗失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2.如有证件信息或人员身份变更,导致现持有的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与结婚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婚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具体办事材料请咨询户口所在地或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
三、照片
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供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THE END